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秸秆禁烧及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5 信息来源:资源利用科 字体大小: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单列的畜牧主管部门

为深入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农业污染防治成效,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厅2021年秸秆禁烧、食用菌“双改”、及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豫农文〔2021〕182号)和《安阳市2021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安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安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19日

 

 

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开好局、见新效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全市大气污染整治,依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安阳市2021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21年安阳市秸秆禁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三个转变”,综合施策严防严控,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新成效、秸秆综合利用迈出新步伐,助力大气污染防治,促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持续完善禁烧常态化管控机制,进一步遏制农村露天随意焚烧秸秆以及落叶、树枝、枯草等可燃物现象。强化“三夏”“三秋”集中期禁烧管控,努力实现“零火点”目标。突出秸秆粉碎还田,深入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用农村大喇叭、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条幅、张贴政府通告、发放公开信、签订禁烧承诺书以及开展“小手拉大手”、“科技下乡”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宣传手段和活动形式,重磅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有关禁烧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一看就懂,一想就通。实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 

 2强化网格化监管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完善“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全面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层层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状强化县(市、区)直干部包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农户包地块的四级网络化管理继续大力推进“庵子工程”、望哨、流动哨等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采取“人盯人、人盯地”方式,严防死守,切实做到抓住重点,覆盖盲点,盯死危险点,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

3、强化高效管控。持续发挥“天眼工程”监控系统作用,完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市、县、乡三级“天眼工程”坚持常态化值班值守,强化“三夏”、“三秋”等重点时段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开展“天眼工程”应急演练活动,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和水平,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我市禁烧监管工作持续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发展。

4强化麦收防火。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夏”期间麦田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麦田防火工作预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做到人员、责任、措施“三到位”。要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强麦田巡逻和治安巡逻,强化矛盾排查,打击人为放火破坏行为,形成威慑。要搞好消防宣传、消防检查、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置火情的能力。在小麦集中连片的地区,特别是高标准粮田千亩方、万亩区等重点区域提前设立防火隔离带,收割机械提前调度到位,对隔离带提前收割,同时备好消防车,一旦发现着火点要及时予以扑灭。提前搞好农机检查、检修,防止“带病”、“带火”进入麦田作业。及时清理任何乡村道路上打场、晒麦等隐患,对发现的上述情况要及时清理、登记在册、留档备查。

5强化督导督查。市政府督导组、市农业农村督查组要全面对各县(市、区)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给予从速处理,重大事项要立即上报市政府及市禁烧办。各县(市、区)也要派出秸秆禁烧督查组、巡逻队,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对所辖区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巡查,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防死守,严厉处罚,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由于督导不力,督导区域出现较大焚烧事件的,督导组要承担连带责任

6、强化依法治理。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加大对本辖区露天随意焚烧秸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同时,积极协调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联合综合执法,及时依法处理秸秆以及落叶、树枝、枯草等可燃物焚烧现象,严厉打击随意、恶意焚烧现象,曝光警示、形成震慑、教育群众,持续营造不能烧、不敢烧的局面。

7、强化综合利用。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加大成熟实用技术的推广的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尤其是突出夏季低留茬收割、收获机械加装切割装置和免耕播种,秋季秸秆机械深耕还田技术,不断扩大机械化转化利用秸秆直接还田面积和质量。突出秸秆青贮、氨化技术,促进秸秆饲料化。

、保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资金投入,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2、强化部门联动。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对秸秆禁烧工作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禁烧强大工作合力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同时结合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

发改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立项,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奖惩政策,保障专项工作经费。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禁烧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焚烧行为

气象部门:负责对焚烧秸秆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及时提供焚烧火点卫星遥感资料。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方面的舆论宣传,协调新闻媒体曝光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

公安部门:负责治安巡逻,强化矛盾排查,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行为。

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安全检查,指导基层做好消防工作,及时处置危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秸秆焚烧现场。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公路上打麦晒粮、堆放秸秆等隐患的日常巡查、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督导乡村两级及时清除隐患。负责安阳区域境内高速两侧护坡,荒草、垃圾等焚烧物的隐患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城市管理部门:加大主城区垃圾、杂草等焚烧隐患的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科技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研究开发工作。

林业部门:加大对因焚烧现象造成毁林事件的处理力度。要派出禁烧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加大京港澳高速、南林高速等“双环六廊”城市防护林的防火工作的巡查。

农机部门:负责农机调度、搞好农机消防安全检查,推广耕作机械化、机械还田新技术,扩大机收和秸秆直接还田面积。

民政部门:负责传统祭祀节日专项管控,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加强公共祭祀现场管理。

3、严肃责任追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实施问责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依法追责等措施,扣缴资金主要用于全市秸秆禁烧先进地区的奖励和综合利用工作。

落叶、树枝、枯草及其他生活垃圾等可燃物焚烧火点,每发生一起,扣缴10万元。对于发生的秸秆焚烧火点,按照省定“双超”标准,50万元为处罚扣缴基数,按发生火点的先后次序,每发生一起,累计追加10万元。全市发生第一把火的,扣缴50万元,市政府在着火点召开现场会,县(市、区)主要领导在市新闻媒体上做检查,建议县(市、区)对事发地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作出相应组织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结果报市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凡在一个县(市、区)发生3个(含3个)以上5个以下火点的,除依次累计追加经济处罚外,由市政府约谈所在县(市、区)分管领导。火点在一个乡镇发生3个(含3个)以上的,建议按程序免去事发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凡发生5个(含5个)以上火点的,除依次累计追加处罚外,市政府约谈所在县(市、区)主要领导,并对该县(市、区)本年度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追责。麦田发生火灾,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严惩处。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责。

被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通报一次的,或省级以上媒体曝光一次的,除省扣缴资金外,市财政将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扣缴等额资金,县(市、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在市新闻媒体做检查,市政府对上述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安阳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从严追责。对组织不力、焚烧面积较大、火点较多、对区域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除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县(市、区)进行项目区域限批,对2021年度政府环保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督导该县(市、区)的市督导组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切实搞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依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阳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推进安阳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安阳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主线,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落实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重点工作为抓手,强化工作指导,完善各类保障,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真正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肥改良耕地地力

以均衡养分管理、有机质提升为核心,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精准施肥等措施,持续提升土壤肥力。加大秸秆还田新技术应用力度重点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腐熟还田等技术。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进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不断完善小麦、玉米、花生等主要作物施肥指标体系,优化肥料配方,开展田间肥效试验,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

(二)加强耕地分类管理

1.加强应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2021年起,要加强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的应用,将“一图一表”的耕地分类结果从“纸上”落到“地上”,贴合到每一个地块,严格厘清其分布和范围,落实分类管理。结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实际变化情况,各县市、区)政府每3年对本辖区各类别耕地面积及物理边界、土地利用现状、行政区划等信息组织核查更新。根据各县(市、区)核查更新结果,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结果报政府审定。2021年起,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档案,做好管理。

2.加大对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生态环境部门优先保护质量较好的耕地。要贯彻落实《安阳市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2021年度安阳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监测一预判一处置”的思路,以优先保护类地土壤为重点,建立预警体系。根据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监测数据,采取相应的预警处置措施。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活动,之后对其依法实施分类管理;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不鼓励复垦为食用农产品耕地。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监测和粮食质量安全的保护,在2021年底前建立本地区预警体系。依据省级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点位增加布设市、县级预警监测点位,开展样品采集和检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报市级政府和省级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管理部门备案。

3.加大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的治理与修复。2021年11月底前,各有关县(市、区)要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所确认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全部实施有效的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安全利用施。结合小麦、玉米、水稻等不同作物品种、种植习惯和名特优农产品产业优势,以效果为导向,因地施策扎实落实石灰调节、优化施肥、水分调控、叶面调控、深翻耕、原位钝化、品种调整等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的安全利用措施;避免使用影响农业生产、降低土壤生产功能、造成土壤二次污染的技术措施。强化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产出可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根据农产品质量及时优化调整安全利用措施。2021年全受污染耕地力争实现安全利用率100%,全面实现安全利用。

各县市、区)安全利用耕地集中的地区要加大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力度,选取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00亩的安全利用类耕地作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试验示范区,开展安全利用技术筛选和总结工作,并成立安全利用耕地专家指导组,加强技术帮扶和培训;在2022年底前筛选一批适合本地的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形成安全利用技术目录。

4.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针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新确认的重度污染耕地,相关县(市、区)要逐地块落实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全面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要逐地块建立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地块清单,明确地块责任人、风险管控、土地利用、使用权变更、经济补偿等情况。各地要加强对重度污染耕地的流转、托管、征收等,综合考虑粮食生产、土壤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探索建立重度污染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明确补偿范围、标准、测算方法、资金数量等,加大落实力度,防止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要加强督导核查,利用遥感技术、无人机等方式,监测评估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要加大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力度,至少每半年逐地块核查1次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档案台账,防止反弹复种食用农产品

探索开展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先行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三)加强耕地土壤和农产品监测评价

1.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各县(市、区)要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安阳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对受污染耕地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根据土壤和农产品监测结果,在2021年底核算本辖区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开展安全利用类耕地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根据农产品监测结果,及时管控超标农产品,严禁流入市场。

2.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一张网”管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整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耕地土壤环境相关数据,逐步建立耕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库。数据库包含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业投入品回收利用(含废旧农膜)、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等监测数据。

各县(市、区)要在2022年底前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库。

(四)开展耕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

各县(市、区)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林业草原局《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做好耕土壤污染责任人启动、调查、审查和认定工作。在耕地土壤污责任人认定过程中,及时总结并上报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沟通,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细化工作方案

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和本行政区域目标任务,制定并严格实施2021年度工作方案,突出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污染物种类、分布、程度,分级分类制定管控措施。县级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完善档案台账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台账和地块台账,台账具体内容包括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分布、种类、范围主栽作物,采取的治理措施,投入资金与专项资金使用,年度监测评价结果,土地流转,受污染耕地责任农户以及生态补偿情况,县、乡、村直至每个污染地块责任人等。耕地分类管理过程中,所开展的调查、治理、监测、评估等各项工作形成的文件、图表和影像资料,要及时收集、系统整理、归档管理。配合做好省级调度,如实填报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四)强化技物保障

各县市、区)要建立技术服务组织,探索适合本地的低积累作物品种和安全利用技术,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多途径争取资金支持,做好中央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21]20号)要求,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农业农村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事关国家水安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统筹推动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水源地保护工作

1.加强各类农牧生产经营主体素质教育。通过农民培训、信群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农药、化肥科学合理施用的技术宣传。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责任单位:资源利用、科技教育种植业科植保站,土肥站)

2.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配合生态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依据《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106〕99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豫农文〔2020〕314号),积极参与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区)的划定调整和依法整治。(责任单位:资源利用)

3.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督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村庄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治理,防止乱排乱放,防止生活垃圾、污水随雨水、雪水进入附近饮用水水源。(责任单位:人居环境)

(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加强有机肥料登记管理,指导有机肥料生产企业做好有机肥料积造来源记录;开展有机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有机肥掺假造假等行为。(责任单位:法规种植业科、土肥站)

(三)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

1.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广泛宣传推广农药化肥减量化技术措施,农田退水生物拦截池等设施建设,减少水产养殖尾水、稻田退水无序进入河湖水环境。(责任单位:种植业科、水产农田建设科、植保站、土肥站)

2.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依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的通知》(豫农文〔2020〕207号),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直联直报信息。(责任单位:资源利用科、畜牧技术推广站)

(四)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开展农田退水拦截(特别是水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提质改造调查研究,按照试点先行原则,为“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技术方案储备。(责任单位:资源利用、农田建设、水产)

三、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水污染防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清生态环境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极端重要性。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要聚焦主要矛盾和突出问。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形成政府、企业、市场、公众共同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让生态环境守法成为刚性约束和高压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要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有关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立足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结合职能和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依法履行监管责任。

(三)落实工作任务。依托项目推动生态环境的治理,发展好现代农业,强化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突出重点、紧盯关键,强化源头控制,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农业农村系统问题的整改、补齐水污染防治短板等工作做好调查研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

 

  

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依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方案》《安阳市2021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完成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有关工作任务,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统筹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为我乡村振兴实现更大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1.深入推进种植业模式生态化。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提升粮食产能。按照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3.8万亩改革任务,将新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井电工程全部安装具备刷卡取电和用水计量设施,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在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加强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区、生态脆弱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加大水肥一体化等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支持开展管灌、微灌、微喷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供便利条件。

2.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开展取土化验、田间试验和农户施肥调查,更新基础数据,完善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技术体系。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打造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加快转变施肥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推广应用缓控释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创新技术服务模式,强化农企合作,引导企业加快研发新型高效肥料,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统测、统配、统供、统施”全程服务,推动配方肥下地。到2021年年底,示范区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加快高效低风险新农药、新剂型、新助剂等绿色防控产品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农作物病虫害航空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和高效植保机械标准化作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开展全国绿色防控示范县和统防统治百县创建活动,引导整县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提高农药利用率。到2021年年底,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航空植保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2.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农药利用率达40.8%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4%以上。

3.积极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广标准地膜,引导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或示范应用,推进地膜源头减量。立足资源属性,对废旧农膜实施分类回收管理,对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发挥市场机制,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点,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加强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清理整治,推进农田残膜污染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到2021年年底,全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

推广以秸秆深耕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利用和以青贮、氨化为主的饲料化利用技术,兼顾秸秆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技术模式,不断提升秸秆“五料化”利用能力和产业化发展水平。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秸秆利用机械补贴力度,全力解决秸杆利用“最后一公里”难题。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全秸秆综合利用的层次和水平。强化各县(市、区)政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主体责任,疏堵结合,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常态化。在种养密集区,探索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田残膜、农村垃圾等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到2021年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

(二)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推动种养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大力推广全量收集、发酵制肥、液体粪肥机械化还田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努力构建“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行”的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开展直联直报信息管理制度化建设和种养循环技术服务,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责任,加快建立完善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台账。到2021年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

2.推广水产绿色养殖。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针对水库、湖泊、塘堰等大水面水体实行渔业增殖管理。严格管控投饲施肥,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收获高品质健康水产品。开展水域滩涂和水产养殖企业(户)基础信息与环境现状调查,规范限养区和养殖区管理,对禁养区的养殖企业限期关停。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控制管理,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集中连片池塘、工厂化养殖场要进行养殖尾水处理,设置集中排污口,实现达标排放。

(三)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以整村推进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1年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5.1万户。积极推广农村改厕服务站建设,着力构建乡村厕所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合作社和规模化种植企业参与粪污收运及粪液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好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细化任务清单,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全力以赴把农业农村部门污染治理工作抓紧抓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常态化调度评估,建立调度考核机制,重点关注化肥农药减量化、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农业废物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切实夯实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三)注重科技支撑。依托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养殖业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整合资金、技术、才等资源要素,突出绿色发展导向,开展农业生态循环发展科技攻关,合理解决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所面临的出问题,不断提高绿色发展的科技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农业节水、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等信息,大力宣传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措施,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