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08 信息来源:法规科 字体大小:

  1.2023年4月3日,内黄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在内黄县梁庄镇农资技术服务中心购买的农药“敌敌畏”已超出质量保质期。接举报后,内黄县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门市进行检查,发现该门店中间柜台上存放的农药“敌敌畏”14瓶,农药生产日期为2021年1月23日,保质期2年,已过保质期。经查该店于2022年1月购进该批农药412瓶,保质期内销售382瓶,超出保质期销售16瓶,剩余14瓶。该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内黄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其停止经营,作出没收过期农药14瓶,没收违法所得160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2.2023年4月11日,滑县农业农村局到武某某种子门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豫禾196玉米种子包装标签标注的内容涉嫌违反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查该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1处不符合规定,该批种子共购进20袋,销售1袋,销售价格35元/袋,货值700元。该行为违反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滑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玉米种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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