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市农业关键、薄弱环节的机械化发展,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要求,2021年我市决定对农民购置深松机、水稻插秧机、花生收获机、打(压)捆机、谷物烘干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大型动力换挡/换向拖拉机、农业用北斗终端、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十三个品目机具的机具进行省级累加补贴。请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311号)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如下要求:
1、各县(市、区)根据省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结合本地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地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规范操作,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3、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县(市、区)要在本地政府网上公开累加补贴信息,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4、做好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的总结及档案管理工作,并于2022年3月20日前上报总结、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附件: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的通知.PDF
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