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5-04-25 信息来源:法规科 字体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4月24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500余人参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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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工作组组长何宝玉同志从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和立法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等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解读。解读紧扣法律核心要义,系统阐释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护、资产管理制度、扶持措施等关键条款,既立足历史沿革明确组织性质与职能边界,又针对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集体资产盘活、集体经济发展等大家关心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法律实施提供了清晰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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