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豫扶贫办〔2017〕129号)、《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安阳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3号):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6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本次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795万元中,省文件定向下达445万元不参与因素法测算,包括:资金绩效评价奖励390万元(由市财政局于2025年4月24日向省财政厅提供分配意见),中省第一书记项目经费50万元,跨省务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5万元。剩余350万元依据《安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本次资金分配测算办法,经与财政局协商,整体按照相关人群数量因素、相关人群收入因素、政策性因素3个因素各占三分之一原则进行测算,由市级分配下达至殷都区、龙安区、文峰区、北关区。
三、分配结果
综上所述,省本次下达市本级资金795万元,分配测算结果如下:文峰区110万元、北关区157万元、殷都区277万元、龙安区251万元。
监督电话:0372-5109039
地址:文峰区永明路财政局农业科920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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