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6年秸秆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6-05-19 信息来源: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我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用足用好2025年省禁烧工作奖励资金,现对安阳市2026年秸秆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遴选,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重点支持2026年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农机具购置补助和购置秸秆清运设备。申报主体须在安阳市区域内组织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2026年5月19日— 5月25日。

(二)申报地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遴选公示:实施主体遴选方案在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遴选范围。在安阳市域内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公司、秸秆收储企业及开展秸秆清运的涉农乡(镇、街道办)都可申报。

)申报材料。

申请实施安阳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主体,须按照要求填写《安阳市2026年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请表》、《安阳市2026年农机具购置项目主体遴选申请表》《安阳市2026年秸秆清运实施主体遴选申》(见附件)。所有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备案,推荐实施主体;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实施主体后在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申报主体应具备条件。

1.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一是须具备完善、合规的证明材料;二是须得到所在乡(镇、街道办)支持;三是须有适度规模的收储场地,有正规用地审批手续,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自申报之日起不低于5年,且选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交通便利、远离村庄、学校、加油站、高压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等;四是有一定秸秆收储工作基础,具备项目实施的执行力;是须2026年实施秸秆收储作业,否则不予申报。

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补助范围为2026年新建(改扩建)项目。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不超过总投资3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45万元。

2.农机具购置项目(重点支持用于秸秆收储作业的打捆机、搂草机、抓草机、揉丝机、粉碎机、玉米双收机和秸秆深加工机器设备等)。一是须具备完善、合规的证明材料;二是须所在乡(镇、街道办)支持;三是须有一定秸秆收储作业规模、收储工作基础,有具备项目实施的执行力;四是直接用于秸秆离田机具与秸秆深加工设备;五是所有享受补助的农机具,须实施方案公布后新购置设备(出厂日期需为2026年后) 

机械补助实行自助购机、先购后补(凡是享受过国家或省其他补助的机械不重复享受此次补助。针对单台农机具,补助金额不得超过单台农机具总价的 50%,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享受补助后的农机具5年内不得转让出售,并签订承诺书。凡违反规定擅自转让、出售的,将按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秸秆清运项目。实施主体为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实施区域须经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同意。

、注意事项

1.审查贯穿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整个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主体,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2.县(市、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报名和审核。

3.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4.申请表中需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办),行政村逐级审核同意,须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5.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天气(如连阴雨)、或实施主体出现特殊变故等不可逆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的,经实施主体申请,并经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可对项目内容或实施主体进行调整。

6.本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冯志新联系电话:3808919  13700721235

          李政贤联系电话:15937125683

监督电话:3808285

申报地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

1.安阳市2026年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遴选申请表

2.安阳市2026农机具购置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

3.安阳市2026年秸秆清运项目遴选申请表

 

          2026518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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