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7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丁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街道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合理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农村道路综合整治,在硬化方式上,结合我市山地、丘陵、平原兼具的地貌特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针对狭窄的未硬化的小胡同,宽度在1米左右的路面,充分利用废旧砖头、鹅卵石、青石板等就地取材进行硬化处理;针对1.5米宽度以上,主要用于行人或三轮车通行的未硬化的次干道,可以主要采取混凝土硬化;针对现有的年久失修水泥路,而且是通行小型车辆的干道,可以采取铺设沥青的办法进行升级改造。您提出的相关部门在审批道路维修项目时,优先在水泥路面基础上直接铺设柏油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配合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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