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8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23 信息来源:秘书科 字体大小:

尊敬的武贵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和车辆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面问题,充分认识执法保障短板

建议中提出的执法装备落后、车辆老化短缺等问题,确实是我市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难题。随着农业执法职责整合、监管范围扩大,执法任务日益繁重,执法装备和车辆保障不到位,已直接影响到日常巡查、案件查处、应急响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了执法效能的提升。

二、主动作为,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一)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我局将主动加强与市、县(区)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通报执法装备和车辆现状、工作需求及实际困难。通过联合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推动财政部门深入了解基层执法实际,形成共识,争取将执法装备和车辆保障纳入财政重点支持范围。

(二)推动预算项目化,纳入年度财政盘子。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执法区域面积、任务密度、人员编制等因素,科学测算执法装备和车辆购置、更新、运维等年度资金需求,形成专项预算方案,依规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积极推动将农业执法装备建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争取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避免“一事一议”式的零散争取。

(三)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级财政关于农业执法能力建设的转移支付政策,组织力量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重点围绕执法记录仪、快检设备、无人机、移动执法车等装备配置,包装形成一批符合上级资金投向的建设项目,力争获得更多专项补助,减轻县级财政压力。

(四)探索多元化资金保障路径。在财政主渠道基础上,研究整合涉农资金、执法办案经费等渠道,统筹用于装备建设。同时,推动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利用罚没收入返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执法装备和车辆运维经费来源,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统筹推进,同步提升装备配备水平

在争取财政资金的同时,我局将指导基层单位合理制定装备配备计划,优先保障执法记录仪、便携式快检设备、无人机、防护用具等急需装备,逐步淘汰老旧车辆,探索配置移动执法车。强化装备管理使用培训,提升装备利用率,确保“配得齐、用得好、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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