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散户果蔬销售难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阳市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按照“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先后培育了一批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工作基础较好、不同产业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好地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把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构建政策支持体系。
二是确保规范运行。指导合作社制定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建立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完善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的民主化、透明化、科学化,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社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各项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办社、照章程制度办事。
三是创新发展模式。发挥主体优势,为成员和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服务,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安农农业联合社(全丰)发挥技术优势、装备优势,创新航空植保新模式,“百万亩飞防开全国先河”,有效解决了千家万户分散防治费用高、效果差等难题,取得良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安阳县梨园蔬菜专业合作社开展“横向+纵向”联合发展模式,横向联合西红柿、西蓝花等种植类合作组织,纵向联合源头种苗合作社、农药销售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合作社、蔬菜销售合作社、蔬菜加工合作社等,形成了以梨园村为中心的番茄小镇。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促进合作社发展。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合作社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设置会计账簿,建立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核算。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建立和加强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通过“半农半读”、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三是加强金融支持。综合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灵活确定贷款期限,设置审批绿色通道,对正常生产经营、信用等级高的可实行贷款优先等措施。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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